江蘇出臺建筑節能管理辦法 要求新建建筑優先采用可再生能源
[2010-02-01]
江蘇出臺建筑節能管理辦法 要求新建建筑優先采用可再生能源
(《江蘇省建筑節能管理辦法》詳見公司《法律法規專欄》或登錄內部文件系統后下載!)
11月17日,記者從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、省政府法制辦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,近日頒布的《江蘇省建筑節能管理辦法》將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該辦法對全省新建建筑節能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、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節能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。
辦法要求,新建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統、熱水供應系統、照明設備等應當優先采用太陽能、淺層地能、工業余熱、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,并與建筑物主體同步設計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驗收。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應當至少利用一種可再生能源。對新建賓館、酒店、商住樓等有熱水需要的公共建筑以及12層以下住宅,應當按照規定統一設計、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。
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周嵐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該辦法的頒布實施,將對節約能源資源、保護和改善環境、提高人民居住水平,以及對規范依法行政,加強建筑節能管理工作,推進建筑業、房地產業、建材業的節能技術進步產生極為重要的作用。周嵐認為,未來的城市化道路應該是一個節約型的城市化道路,而節約型城鄉建設又是節約型城市化道路推進的重要基礎性工作。江蘇在推進建筑節能工作的過程中提出,要把建筑節能的核心理念拓展到城鄉規劃建設各個環節,同時也根據國內國際環境,順應低碳經濟和生態城市建設的大趨勢,推動村鎮建設、城鎮建設的發展模式轉型。
對于節能建筑的好處,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顧小平介紹說,節能建筑與傳統建筑相比,除了節約資源、降低能耗、減少排放等社會和生態效益外,對老百姓而言,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按照目前50%的設計標準來看,每平方米增加的成本大約在100元到120元,在相同的條件下,相對于非節能建筑,使用節能建筑一年可節省電費600元,長遠看還是很劃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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